印刷業“豁免VOCs末端治理”實施細則發布
發布時間:2023-02-14 |   發布人:管理員 | 瀏覽次數:12
全國首個率先在省級層面細化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的具體辦法頒布。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企業豁免揮發性有機物末端治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自2023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9日。
《實施細則》指出,本次豁免行業為工業涂裝和印刷業,印刷業主要包括出版物和包裝裝潢印刷業等。豁免范圍包括兩類:一是豁免末端治理設施,二是豁免VOCs無組織排放收集和處理措施。豁免條件主要包括完成低揮發性原輔材料替代,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現場管理符合環保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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