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光印務被認定為“國家印刷示范企業”
【摘要】 經資料審查、評審專家審議和評審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在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刷發行管理司根據《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舉辦的2013年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評審中,瑞光印務與其他省(市)的26家印刷企
經資料審查、評審專家審議和評審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在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刷發行管理司根據《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舉辦的2013年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評審中,瑞光印務與其他省(市)的26家印刷企業和3家光盤復制企業被認定為“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加上2012年的首批29家示范企業共同組成中國印刷復制產業中的精英兵團,成為推動產業發展、建設印刷強國的骨干力量。
2013年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的評審工作在總結2012年評審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對申報企業的合法經營、規模效益、技術裝備、創新研發、管理體系、綠色環保和人才隊伍等8個方面的情況進行綜合考量,鼓勵在綠色印刷、數字印刷等領域中有特色、有潛力的創新型在全國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印刷復制企業或者企業集團申報成為國家示范企業。
經認定的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除繼續享有設備進口等方面的產業政策扶持以外,總局還將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項目和發展資金方面予以支持,在中國出版政府獎(印刷復制獎)、全國文化重點出口企業、全國文化高新技術企業等評定中予以優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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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提出的建設一批印刷復制產業示范基地的要求,對印刷企業實施分類綜合評估,規范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的建立和管理,原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名于2011年12月7日發布了《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并決定從2012年開始到“十二五”末,計劃在全國范圍內建立100家左右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和10家左右國家光盤復制企業,到時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的引導作用和輻射作用將明顯顯現,骨干印刷復制企業國際競爭力也將明顯增強,產業分工趨于合理,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形成相對完善的現代化印刷復制產業體系。